来源:舜网
2017-01-22 09:07:01
新增的20条禁停道路为:
济大路、六里山南路、千佛山南路、经十一路、马鞍山路、经六路(纬一路至二环西)、经五路、经二路、化纤厂路、山大路、千佛山西路、青年东路、泺文路、榜棚街、省府前街、玉函路、青年西路、顺河西街、纬一路、建设路。
今天上午,市交警支队公布了我市新增的20条禁停道路。至此,市区禁停道路达50条。自1月22日起,在禁停道路违法停车的车主将面临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,若违停车辆影响道路畅通,交警部门将使用清障车拖移。
目前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全面完善上述道路禁停标志,并将逐步推广施划黄色禁停标线。对在禁停道路上违法停车的,按照“违停必罚、占路必拖、同步曝光”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治。自1月22日起,对在上述50条禁停道路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,一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规定,按照“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指示”处罚款200元记3分。市区其他道路违法停车继续适用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措施。
对在禁停道路上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、法律明令禁止临时停车的路段,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处罚、责令驶离;驾驶人不在现场的,交警将进行取证抓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。影响道路畅通的,一律使用清障车予以拖移。
记者获悉,交警部门将在上述禁停道路设置多功能电子警察、高清视频监控等自动化执法系统,采集机动车违法停车图像证据,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。对因违停被拖移的机动车,车主需到各区交警大队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学习,并将所有交通违法抓拍记录处理完毕。对因机动车违法停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,一律认定违法停车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。
下一步,我市对于初次申请驾驶资格的学员,也会将城市停车管理法律法规、禁停路线等列为科目一、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的必训内容。在科目三考场增设禁停标志、标线,并纳入科目三考试项目,在12分满分学习环节中,也将增加相关内容和考试试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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